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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期权合约限开仓制度?

2019-05-10 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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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截至当日收盘,到期月份为2019年5月的未平仓上证50ETF认购期权合约数量为139.77万张,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为上证50ETF流通总量的79.05%,超过7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19年5月7日起,暂停到期月份为2019年5月的上证50ETF认购期权合约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备兑开仓除外)。该比例下降至 70%以下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限制开仓期间,投资者仍可对该合约进行平仓交易。


5月7日收盘,上述期权合约未平仓数量减少至120.03万张,对应合约标的总数为上证50ETF流通总量的67.81%,低于70%,根据规定上交所5月8日对相关合约解除开仓限制。


5月8日收盘,相关合约对应标的总数增加至上证50ETF流通总量的76.79%,超过75%,上交所5月9日再次对其开仓进行限制。5月9日收盘,相关合约对应标的总数减少至对应ETF流通总量68.99%,低于70%,上交所5月10日再次对其解除开仓限制。

期权合约限开仓制度

期权合约限开仓制度,即对合约标的为股票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认购期权,当同一到期月份的合约持仓对应的标的数量达到标的流通总量的一定比例时,交易所限制该合约的开仓交易(包括买入开仓及卖出开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上证50ETF期权某月未平仓认购合约对应的50ETF份额总数达到或超过50ETF流通总量的75%时,即会触发限开仓,从次一交易日起暂停相应月份的认购期权开仓。该比例下降至70%以下时,自次一交易日起恢复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


限开仓制度与限仓、限购等制度,都是境内外衍生品市场常用的重要风控手段,都是为了对期权交易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设计,这些风控措施共同保证了期权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期权投资者不应夸大限开仓制度的影响。据上交所统计,就本次限开仓而言,限制开仓的合约仅为5月到期的15个认购合约,仅占目前挂牌的168个合约的8.9%左右。整体上看,此次限开仓对市场的总体影响较小,仅影响少量合约的开仓交易。

风险提示

限开仓后,投资者应注意流动性风险。当月认购期权无法进行买入和卖出开仓,只能进行卖出平仓、买入平仓和备兑开平仓的操作,将会导致这些合约的流动性会有所降低,投资者平仓时对手方数量相对平时较少,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平仓效率。


投资者同时需要识别市场波动风险。由于近期市场波动,期权合约对应标的价格随之发生波动,引发了部分期权合约价格的大幅涨跌。期权投资者需识别市场波动风险、谨慎投资。


总之,限开仓制度作为一种正常的期权风控手段,投资者不应过分解读。总体上看,此次限开仓的影响范围较小。回归金融本源,期权从本质上是一种管控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而非投机工具。期权投资者应当在了解期权产品特征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理性进行期权投资。